問:我感覺到神真實的臨在,在我個人經驗裡及祈禱中。
答:幻覺是精神分裂或思覺失調的病徵,另外亦會出現在被催眠者身上,患者會聽到或/及看見一些不存在的事物。
我答:在個人經驗及禱告中沒有催眠的成份,起碼絕大部分沒有。當基督徒向人這麼說的時候,是在向對人作一個見證,他/她感覺到神的存在,像在法庭作見證一樣。誠然沒有人能否定他自己的感覺(請看「廿二世紀殺人網絡」Matrix),如果基督徒這樣被質疑,等同一個證人被質疑「你肯定你看到嗎?」「你怎麼肯定你看到是真的呢?」「你是不是有幻覺/精神病?」。大家大概可以四處問問,作這些見證的基督徒大多是神經極度正常的,是有良好信譽的。若然有人仍然篤信剛才的指責是合理的,那麼老師上課不信你突然肚痛,老闆不信你頭痛的時候也千萬別怪責他們,因為他們也有權認為你的感覺是幻覺。
感覺體驗是認知truth的其中一個方法,但和其他方法比較,卻不reliable。沒有人可以deny信徒的感覺是真的,這不是精神病,但以此作為一個對自已信仰的verification,卻是何其草率。如果有間屋子給你一種陰陰森森,毛骨聳然的感覺,這是否表示這屋子有鬼?你不需要進一步印證或尋求一些更可信的解釋嗎?宗教經驗,包括那些超越的體驗,不是unique
to 基督教,其他宗教也有,有些感覺甚至比基督教的更強更超越,那些是假的嗎?若以這criteria去斷定一個宗教的真假,那麽其他宗教也是真的了。
問:神在……行過神蹟。
答:其他宗教的神亦在其他地方有神蹟,我該信邊個?
我答:問得好,所其他的宗教都有神蹟,而且現在很多的都比基督教厲害。我要在此說明,神蹟的多寡,厲害與否,並不證明一個宗教的真與假。耶穌明明的說現在末世時多有迷惑,因此基督徒認為現在別的宗教的神蹟是魔鬼的迷惑,請看聖經:
[太 24:23-太 24:24]
[23]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
[24]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啟示錄也有同樣的教訓,說有一個獸要在末世起來「行大神蹟、大奇事」。耶穌也斥責那些求祂從天上顯個神蹟才信的猶太人:
[太 12:38-太12:39]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
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太 16:1-太 16:4]
[1]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
[2]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
[3]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
[4]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
一個宗教的真假不能被神蹟證明為真和假。
讀者也可以看看舊約聖經記載的兩段精彩「鬥法」故事,一段是出埃及記神的僕人摩西和埃及術士的鬥法,另一段是記載在列王記上第十八章的以利亞先知和四百五十個巴力的先知的大鬥法(可看前面兩三章的背景),且看神的神蹟是否大的。當然我只是指出這兩個神的神蹟大過現在所有出現的神蹟,並不證明基督教就是真的。
在此也順帶提出,被認為是異端的「靈恩運動」(我要概嘆現在少人以為,靈恩人仕請不要和我辯論,我沒能力,也沒神學基礎向你說明,詳情可研讀聖經及參考吳主光先生的「靈恩運動全面研究」,在種籽出版社有售)也有不少的神蹟,且曾(我不知現在是不是)以神蹟奇事為中心,但許多他們的神醫神蹟最後被發現是假的(詳參上書),末世 的時候迷惑是十分大的。
唔好啦!這世界並無神蹟。如果真的有,這發現不被公佈天下才怪。 基督教所認為的神蹟,在經進一步verify之後都被disprove,早幾年幾所大學聯合研究的 The Great Prayer Experiment已證實祈禱並沒有什麽能力。本人亦在此請閣下給予本人一個完全己經被publicly驗証認定的神蹟,本人實想看看。從科學的觀點出發,一些現今人類知識仍未能解釋之現象並不一定表示那就是神蹟。五千年前人們聽見行雷閃電,便以為那是神在震怒,這是對嗎?
問:神的存在已在聖經確鑿地記載了。
答:恐龍現在還存在的,在我寫的《恐龍經》中有記載,而《恐龍經》的內容是恐龍親自告訴我的,絕對可信。
我答:容許在上面裝了很久謙卑的我在此大笑說這話的人的狂妄自大,不可一世,自吹自擂,我第一節想到的聖經就是[詩 2:4]「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我修養真的不太高,基督徒認為我有錯的務必指責我)
笑完,現在解釋。
這問題是在質疑聖經的可信性,我可以舉出一個考古學上的例子,一個數學上的例子,一個我發現(領受)科學上的例子來向各位說說聖經的可靠性。
舊約出埃及記的記載中有幾個法老王,考古學家找不到任何資料有記載。但後來那幾個法老的陵墓被發現,聖經的記載才被認定,聖經是有考古學上的價值的。(傳道人講道時說的,我不知他在那裡找到此資料)
很好,這才是正確的辨識方法,在有了確鑿的證據後才信。基督徒對聖經的歴史記載是不求驗証,照單全收,偶然有歴史發現證實了一些記載,基督徒便以此作為全本聖經的肯定,卻不知這是selective
observation,因為其他很多記載考古學亦disprove了,如以色列人曾於埃及為奴及曾在曠野四十年。
各位也可以研究聖經記載的許多預言,有以賽亞書關於推羅,西頓的預言,有但以理書關於羅馬帝國的預言,有所有指著耶穌基督的預言,還有啟示錄中教會七個時期的預表等,例子多不勝數。有人計算過這些預言偶然應驗的機率,只先抽了十個預言,計算的結果是最多
1 * 10^10 份之一(我不記得確切數字,因此保險計說多許多),此計算經過某美國什麼什麼科學協會肯定(也忘了,基督徒幫忙找找看),何況聖經的預言有上二千條,所有過去的都應驗了,不下一千條。我不總結聖經的可靠性,請各位自己下定論。在此向大家解釋,數字和協會我雖然忘記了,但道理不會錯,預言有上千條,我說一個預言應驗的機會有十份之一,絕絕對對是多說了,這些資料肯定也在坊間流傳極廣,請各位自己找找,但先在此致歉。
唔好啦!真係咁多預言應驗?還是事後D「先知」將之寫成那是預言?又或是夾硬將一些無關係的經文當是預言,像很多關於耶穌的。礙於篇幅,請閣下到此看看﹕http://www.infidels.org/library/modern/theodore_drange/bible.html
我有關科學的例子卻是有資料的,先看聖經[約翰壹書 1: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聖經只有兩次以物比神,說「神就是」,都在約翰一書,一次是神就是光,另一次是神就是愛。神就是愛是說神的性情(性格),我這裡只說光。聖經什麼也不說,就說是光,正預言了最尖端的理論--相對論,在這裡我要為各位詳細解釋。
狹義相對論只有兩個假設「光速在真空對所有的觀察者,動或靜的,都是三十萬公里每秒」「物理定律在所有恆速的觀察框架(inertial frame of reference) 中是一樣的」(參New Century Senior Physics,Richard Walding, Greg Rapkins, Glenn Rossiter, Chapter 30, Special relativity 或 《愛因斯坦的鏡子》(Einstein's Mirror) 或其他的參考書),這導致三個有趣的現象,都和神的屬性有關。
第一、神是不變的,光(速)也是不變的。理論上你可以和光賽跑,我給你一架光速飛行的太空船,你先光一秒開始,立時進入光速(三十萬公里每秒),相對論說以下的情況會發生:你一秒後回頭,認為光追不上你,但看到光在一秒後追上了你,在你太空船旁邊以三十萬公里每秒(光速)擦過,你再張大口無奈地看著它以光速拋離你。
第二、神是永恆的。任何東西在以光速前進,時間都是停頓的,你可以從十歲開始看著它,等到你抱著十歲的孫子指給他看那東西時,那東西仍以光速前進,而且還是老樣子。你叫你的孫子在你過身後幫忙看著,他也會對他的孫子說同樣的說話。
第三、神是無限的,[賽
40:17] 「萬民在他面前好像虛無,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當從光的角度看世界,有「羅侖玆收縮」(Lorenz
Contraction) 的現象,當光的速度是光速時(任何時候),光將會看見:宇宙的長度收縮了,且收縮的倍數為無限,因此,不論宇宙有多長(但終是有限的),都收縮為零。「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聖經在多方面的記載都是十分可信的,因此來到聖經說「起初,神創造天地」等處,我也很接受,最低限度這些記載可信性甚高。
基督徒,特別是有科學training的基督徒,那種selective
observation,selective interpretation,莫過於此。有時將科學引申到一個地步,令人啼笑皆非。根據這種引申法,光同時有wave同particle的properties,那麽神也是連灌和一截一截的,可以吧?將神的一些properties,碰考在光上找到一些similarities,便夾硬將兩者fit在一起。若這argument在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陳述,那些科學家只會當這是說笑。
問:苦難是神給我們(靈魂)的考驗與試煉。〔靈魂鍛煉論〕
答:有甚麼要被強姦才能鍛煉到?那麼是否人人都要被強姦?
我答:聖經沒有說苦難必定包括被強姦,我們可以看看聖經的教訓:[羅 5:3-羅 5:5]
[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苦難叫人懂得倚靠神,知這自己的無能為力[詩 127:1-詩 127:1]
(所羅門上行之詩。)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神雖救贖了每一個基督徒,但在每一個基督徒身上也有不同的計劃,因此並非每個基督徒也經過一樣的苦難。
基督徒的盼望從來都不在今生,[林前
15:19]「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這解釋太膚淺了。若苦難是鍛煉和叫人依靠神,那並不能解釋很多無意義的苦難,如在非洲一些偏遠地區,有一些人以為和嬰兒性交可以治好他們的愛滋病,便到處搶人的嬰兒,病固然治不好,嬰孩沒多久也死了,這是鍛鍊什麽?鍛鍊誰人?是鍛鍊嬰孩的父母嗎?為什麽要用這樣的一個殘酷消毀一個嬰孩生命的方法去鍛鍊?沒有更好的方法嗎?這似是一個公平全善全能的神會做的嗎?另外說說一隻在野外的母鹿吧。這隻母鹿所住的森林發生大火,牠被燒傷了並傷得很重,躺在地上三天才死去,這又鍛鍊誰人?Serve what purpose?
問:不信者下地獄,如未曾接觸過福音者,則視乎在世時的行為
答:傳福音就好比四處下毒,假如不吃解藥(不信教)便會中毒身亡(下地獄),所以應正名為「傳禍音」。
我答:那未先請看到這裡的人快信福音,得救是關乎個人的問題。
沒接觸過福音的人的結局素有爭議,我在此引我所知的聖經:
[太 16: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 2:11-羅 2:15]
[11]因為神不偏待人。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神是公義的,因此會照著各人的行為審判和報應。但
[羅 3:10-羅 3:20]
[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滿口是咒罵苦毒。
[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他們眼中不怕神。
[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最低限度現在有大部分的人行事都是不問良心的(請放眼四看),請問他們的結局將如何?要不要試試救他們?
就算有人不犯罪,不信耶穌,他也不會是神的兒女,可以不和神在一起,也沒理由在一起。神是光、是愛,完全離開這光和愛的源頭,凄慘不?
因此要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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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信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獄。
答:該信那個宗教的神?信錯神也會下地獄的!
我答:不錯 ,因此要弄清那個宗教是真的。我可以在此引述一位傳道人的意見:「如果你有一隻真的勞力士,你必定緊張地向人證明/說明你的是真的。如果你戴著一隻花園街二百元正的勞力士(按:我並非說花園街全都是假貨),你當然不會有心思去分辨真假。同樣道理,基督教是世上最著重分辨真假的宗教……」請各位自行判斷,基督教連教內異端也要分辨。基督教有時被批評為經常批評其他的宗教,指它們為假,但其實基督教只是要分辨真假,請各位自行研究基督教對許多其他宗教的意見和批評是否有理,不要盲指我們踐踏其他的宗教。另外我還要說明,基督教歡迎任何人的批評,因為真正的基督徒是肯定這「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擔當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讓神和人恢復關係。祂三日後復活,升上天上,將來還要來接我們到天上的家鄉」的道理是真的,因此基督徒有活的盼望,並不以今生的死亡為生命的終結。基督徒是十分緊張這「福音」的真確性的,因為這使他們在世上行事為人得處處為別人設想,要調濟窮人,被人打被人侮辱不可還手還口,要愛仇敵。若這福音是假的,當基督徒是世上最不化算的事。許多我認識的基督徒和我也都可以保證「如果有人指出基督教是假的,而又能證實,我們第一個不信耶穌」。
本人想將這兩條一併處理,但不是答這兩條問題,只想談談「因信稱義」這教義。因信稱義這教義不成立(不存在),因為它本身存在一個很嚴重的內在矛盾。一位全善全能公平公正的神,要將信者和不信者分開,信者上天堂,本人不置可否,但這位神要不信者下地獄,這便出現了一個矛盾,因為不信者在在生時,有好人有壞人,有大奸大惡者亦有大慈大悲者,這位神要劃一全部進煉獄受千年的火刑,這便顯示了這位神不公平亦不慈愛。衪既然要不信者受罰,應該要the punishment fits the
crime。衪可以將那些大慈大悲者,(舉例)放逐到一個渺無人煙的地方孤零零地過一千年,若一千年不夠,一萬年夠了吧?那些大奸大惡的,就讓他們進煉獄吧!這才是一位公平的神。若你想要你的神全善全能公平公正,又要不信者劃一受罰,這便出現了邏輯上的一個internal
inconsistency,你只可選其一,即是全善全能公平公正的神必會要求the
punishment fits the crime, 若要人劃一受罰,衪必不是全善全能公平公正。不用其他外在的佐證,這教義在邏輯上已被證明不能成立,即是一個圓的方形,是不存在的。
(其實單用「信」來界定誰上天堂,誰下地獄已經是違背常理。)
問:耶穌自稱是神,祂不是瘋子、騙子,就真的是神。〔Trilemma〕
答:(1) 古往今來,都有一些瘋狂而具口才、又自我催眠認為自己是神的狂熱教派領袖。
(2) 根據聖經記載,耶穌從沒有自稱為神,這是其他門徒在耶穌死後才說的。
我答:請看聖經中記載耶穌基督的言行,再說他是不是瘋子不遲。
聖經記載中耶穌沒有說過:「我是神。」這三個字(當然啦,這是中文嘛),但請看他其他的話和別人的反應。
[約 10:30]「 我與父原為一。」
[太 8:27] 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太 13:54] 來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裡教訓人,甚至他們都希奇,說:「這人從那裡有這等智慧和異能呢?」
[太 3:16-太 3:17]
[16]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可 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太 16:13-太 16:17]
[13]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有古卷沒有我字),人子是誰?」
[14]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
[15]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
[16]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17]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這假設忘記了第四個可能性﹕傳說。耶穌可能存在可能不存在,若歷史真有此人那麽關於他的記載有可能只是傳說,就如佛教的佛祖一樣。他的故事是其他人記述,他自已沒有寫過什麽,他真正有沒有說過那些說話,無從稽考。若你首先接受聖經是無錯無誤這個first premise,這論據還可商榷,但非信徒並不接受這first premise。